您需要了解的信息
2016年6月1日起,安大略政府将对汽车保险的承保内容做出进一步调整。这些调整旨在让消费者更加灵活地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计划,并更好地控制所支付保单的承保项目。久而久之,这将能帮助稳定保险成本和保费。改革方案中的很多调整对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有所影响。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是指您在因汽车事故受伤的情况下享有的强制性赔偿金,无论过错在谁。
现有/续期保单
如果您目前已有汽车保险保单,则无需在续保前采取任何措施。变更内容将反映在您2016年6月1日到2017年5月31日期间的续保文件中。您将在续保日期前大约45天收到续保资料,届时请仔细检查详细内容。如果您想做出任何变更或者对续保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们。
新保单
如果您的新汽车保险保单的生效日在2016年6月1日当天或之后,则适用新的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金额。您可以借此机会检查您的保单,以确保您选择了符合自己保险需求的保险计划。
保险理赔
发生事故时,我们将审查您所持保单的承保范围,并确认您的承保金额和所享有的赔偿金。
最重大的变更
2016年6月1日起生效的主要变更内容包括降低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的限额以及取消原有的交通意外事故保障并纳入额外的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是指您在因汽车事故受伤的情况下享有的赔偿金,无论过错方是谁。
无论您要购买新保单还是续保,您都应该了解以下变更内容。
针对非严重损伤
(例如暂时性伤残、骨折)
交通意外事故保障 |
2016年6月1日之前的法定上限 |
截至2016年6月1日的法定上限 |
变更 |
---|---|---|---|
医疗和康复 |
$50,000 |
两者合并,总额减至$65,000 |
合并限额降低(现为$65,000,原为$86,000) |
护理 |
$36,000 |
针对严重损伤
(如永久性伤残、脑损伤、瘫痪)
交通意外事故保障 |
2016年6月1日之前的法定上限 |
截至2016年6月1日的法定上限 |
变更 |
---|---|---|---|
医疗和康复 |
$50,000 |
两者合并,总额减至$1,000,000 |
合并限额降低(现为$1,000,000,原为$2,000,000) |
护理 |
$1,000,000 |
可选择额外保障,以增加交通意外事故保障赔付额。可选购以下新增赔付额:
- $130,000的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
- $1,000,000的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
- $1,000,000的自选严重伤残保险
这些可选保险如下表所列。
非严重损伤的总承保金额
|
如果您选购了…… |
您将能获得…… |
|
---|---|---|---|
来自基本保险 |
来自自选保障 |
||
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 |
不可选——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 |
$65,000 |
不适用 |
提供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30,000 |
不适用 |
$130,000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000,000 |
不适用 |
$100万 |
|
附加自选严重伤残保险$1,000,000 |
$65,000 |
不适用 |
|
可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组合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30,000加上附加自选严重伤残保险$1,000,000 |
不适用 |
$130,000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000,000加上附加自选严重伤残保险$1,000,000 |
不适用 |
$100万 |
严重损伤的总承保金额
|
如果您选购了…… |
您将能获得…… |
|
---|---|---|---|
来自基本保险 |
来自自选保障 |
||
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 |
不可选——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 |
$100万 |
不适用 |
提供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30,000 |
$100万 |
不适用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000,000 |
$100万 |
$100万† |
|
附加自选严重伤残保险$1,000,000 |
$100万 |
$100万† |
|
可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组合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30,000加上附加自选严重伤残保险$1,000,000 |
$100万 |
$100万‡ |
附加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险$1,000,000加上附加自选严重伤残保险$1,000,000 |
$100万 |
$200万‡ |
†严重损伤保险总额$200万
‡严重损伤保险总额$300万
想了解有关安大略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的更多详情,请点击此处。
是否还有2016年6月1日生效的其他变更?
小事故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轻微有责事故将不再用于增加您的保费:
- 损失低于$2,000(包括任何财产损失)
- 所有损失均由过错方司机赔偿
- 无人身伤害
- 无任何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 适用于三年内的首次轻微事故
综合保险免赔额
所有汽车的标准综合保险免赔额将定为$500。您可享受更低的保费和更高的免赔额。但是,如果$500的免赔额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您仍然可以联系我们,根据自己的需要提高或降低免赔额。
无收入者保障
无收入者获得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的等待期已从6个月缩短至4周。
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障的持续时间
可领取非严重损伤赔偿金的时间期限已从10年缩短至5年。这适用于身体状况依然需要保险保障的客户,但不适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问题与解答
变更何时生效?
这些变更将于2016年6月1日起对新保单生效。对于现有客户,这些变更将反映在您的续保文件中,您将在续保日期前约45天收到续保文件。
如何让这些变更对我的保单生效?
如果您的保险在2016年6月1日续保或生效,则这些变更将自动生效。如果您对新的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额度感到满意,则无需采取任何措施。但是,如果您希望更加详细地探讨您的保险需求和选择,请在续保日期前致电我们。
这些变更对我的保费有何影响?
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的新限额有所下调,这有助于降低这部分保单的保费,让保费在长期保持稳定。但是,您的整体保费由这些变更及其他因素共同决定,例如您的自选附加保险、居住地、车型以及提出的索赔。尽管部分客户的保费将有所降低,但有些客户的保费会因为上述其他因素以及安大略省与日俱增的保险费用而增加。
我已在保单中增加了附加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我在续保时仍能享受此附加保险吗?
对于2016年6月1日续保的客户,下列自选附加交通意外事故保障将失效:
- 非严重损伤的$100,000医疗和康复保障
- 非严重损伤的$72,000护理保障
如果您的保险目前包含上述自选保障之一或两者兼有,其将自动转为新的$130,000医疗、康复和护理合并自选附加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您也可选择新的$100万限额,将严重损伤的保险赔付金额提高到$200万。
我目前享有自选附加交通意外事故保障,非严重损伤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可获得$1,172,000赔付,严重损伤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可获得$300万赔付。我能继续享有该保障吗?
2016年6月1日起,该保险方案将失效。因此,下次续保时,您将获得新的合并自选医疗、康复和护理保障,非严重损伤赔付$100万,严重损伤赔付$200万。因此,严重损伤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赔付额将降低$100万,您当前保险的赔付总额将为$200万,原先为$300万。如果您对下调后的赔付金额感到满意,则无需采取任何措施。如果您仍然需要$300万的严重损伤保障,请尽快联系我们,以便在保单中增加$100万的自选严重伤残保障。
降低赔付额度后,哪些损失将不再享受保障?
尽管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险的赔付额度降低,相同类型的损伤以及医疗、康复和护理费仍将获得赔付。新的严重损伤保险的赔付上限为$1,000,000,新的非严重损伤保险的赔付上限为$65,000。但是,如果新的赔付额度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您可购买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以提高赔付上限。除汽车保险外,您还应结合所有其他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来判断这些保险能否满足您的需求。
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适用于哪些人?
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您的法定交通意外事故保障险对严重损伤的赔付上限为$1,000,000,对非严重损伤的赔付上限为$65,000。您可能需要购买自选保险,确保医疗、康复和生活费可获得额外赔付,具体取决于您的个人状况。例如,如果您是退休人员、自雇人士、有受抚养人、失业或无法通过雇主或其他保险获得额外保障,您可能需要提高赔付上限,以便在受伤时,自付费用也能得到赔付。
如要判断您是否需要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请考虑下列因素:
- 您、您的配偶和受抚养人是否符合参加安大略省健康保险计划的资格?
如果符合,请注意,安大略省健康保险计划仍可赔付机动车事故的部分医疗费用。
- 您能否通过雇主或私人保险计划获得保障?
如果可以,并且保障额度充足,您就无需购买自选交通意外事故保障。担保保险为主要保障,汽车保险的保障次之。
- 您每周总收入的70%是否超过$400/周?
如果未超过,或者您拥有短期/长期残疾保险,您就无需购买自选收入补偿保险。
- 如果您在机动车事故中受伤,是否有人能帮您承担家务和房屋维修工作,还是您需要雇人从事这些工作?
如果您有朋友或家人能帮您承担家务和房屋维护工作,您就无需购买该自选保障。
- 您是否专职照顾受抚养人?如果是这样,您在机动车事故中受伤后将无法照顾受抚养人,您是否有人帮助或是需要雇人照顾受抚养人?
如果您有朋友或家人可以帮助您照顾受抚养人,那么您就无需购买此自选保障。
- 您、您的配偶和受抚养人是否购买了人寿保险?
如果购买了人寿保险,您就不必增加普通的死亡和丧葬保障。
需要更多信息?
如欲了解有关2016年安大略省汽车保险改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安大略省金融服务委员会或加拿大保险局的网站。如有关于保险的问题,请联系我们,咨询我们的持牌顾问。